第491章 新员工与擂台赛 (第2/2页)
对手同样可以选择,若是二者选择不一致,则会变成融合地形。
“竟然还要钱。”亚瑟暗暗腹诽。
看到描述中,守擂之人只要没有被击败,就可以一直维持自己选择的地形时,他又生出几分兴奋。
他清楚以自己的实力想要夺得前两名很难。
虽说进入酒馆后,他变卖了不少亚特兰蒂斯的宝物,包括一些被封印起来的禁忌之物,使得他得到不少时空币,实力与从前不可同日而语,但是这种强大很有限。
如今的他较之托尼都差了不少。
可是如果在海洋中……
“这样我会变得前所未有的强大!”
亚瑟支付一千时空币,选择了海洋地形。
他的每一举一动都在众人的注视下。
看到这一幕,不少人都暗骂无耻。
他们哪能不知道亚瑟“海王”的名号从何而来。
众人纷纷期待着第一个出手之人。
让他们稍显意外的是,跳上擂台的是格斯。
他加入酒馆比亚瑟多了差不多三个月,但是来酒馆的时间远不及对方频繁。
借助酒馆众人的帮忙阻止了格里菲斯发起的蚀之刻后,格斯并未就此放下警惕,而是发誓让幽界恢复清明。
除了卡思嘉生产后的第二日,他陪伴了对方一天以外,其余时间他每日都会进入幽界,斩杀各种幽界生物。
如今他明显感觉到自己距离幽界之主越来越近,所面对的敌人也越来越强。
以至于他现在的实力在人间堪比神明,却时常带着伤来到酒馆。
他对于食材采购员这个职位兴趣不大,想要通过这次的擂台比试看看自己的实力与酒馆中的强者相比如何,借此推断下那位幽界之主的力量。
进入擂台后,格斯同样看到了面前的选择,以及对手的决定。
“海洋环境……”
格斯的眉头皱了皱。
这样的环境并非他所擅长的。
不过他和幽界生物打交道多了,各种各样的场景状况都曾见识过。
想到自己这次前来的目的,他并未耗费额外的时空币。
抓起大剑,他决定直接开始战斗。
在两人确认之后,周围顿时变成了波涛汹涌的海洋。
海王亚瑟手持黄金三叉戟,感觉如鱼得水。
他与对面拿着大剑的格斯相对而望,大笑道:“我会证明,你舍不得一千时空币,是一件多么错误的决定!”
“那就战!”格斯大喝一声,拿着比他还要高不少的斩龙剑,一往无前地冲了出去。
他的体质经过强化,无惧海水。
斩龙剑沾染海量幽界生物的血,早已蜕变。
剑刃之上散发浓郁的血光,将周围的海水都劈散成两半!
亚瑟暗惊,正视起了这个对手。
他并未贸然交手,而是身形闪开,操纵周围的鱼群朝着格斯冲去。
密密麻麻的鱼群冲来,让格斯的视野都受到了影响。
他手中的动作不停,悍然将斩龙剑挥出!
海水顷刻间变得血红!
一根金色的鱼叉忽然从鱼群中探出,朝着格斯刺去。
格斯并未闪退,而是任凭鱼叉刺入胸口,同时将斩龙剑朝前砍出。
望着他那平静的眼神,亚瑟心中没由来地生出几分慌乱。
这个家伙是个疯子!
他抓起黄金三叉戟想要暂退,却发现手中一紧。
抬头望去,却是格斯一只手按着黄金三叉戟,另一只手持剑砍他。
格斯的胸腔处不断冒血,神色却始终平静,仿佛感觉不到一丝痛苦。
“这个疯子!”亚瑟不得已松开武器。
格斯的剑尖几乎擦着他的脖子划过。
砍空之后,对方保持着早先的动作,再度朝着他劈出。
亚瑟都快疯了。
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人。
这是想要跟他同归于尽吗?
他自认为打架时很莽,托尼调侃他满脑子都是肌肉,可是今日他才意识到自己还是太斯文了。
这家伙简直不是人!
双方陷入到你追我躲的局面中。
即便有着地形优势,可内心漏了怯,加上格斯的战斗经验更强,以至于东躲西藏了一会儿,亚瑟还是认输。
他觉得自己再说得慢一点,半边身子都要被砍掉。
酒馆中久久无语,好一会儿才有叫好声传出。
“好!”
“格斯真乃好汉!”
“男儿就得这样战斗!”
“牛逼!”
……
望着格斯的样子,除了卡思嘉满脸心疼外,其余客人们均是叹服。
打赢了亚瑟不假,可此刻的格斯极为狼狈。
他一条胳膊早就断了,胸口被戳了三个大窟窿,浑身鲜血淋漓。
在亚瑟认输后,他眼睛一闭,晕厥过去。
众人都看得出,格斯是强撑着意志在与亚瑟战斗。
这样以伤换伤,悍不畏死的打法,让他们由衷的佩服。
结果便是好一会儿,几个准备上台的人都打起了退堂鼓。
最终还是武松抱着试一试的想法上台。
此刻的格斯已经退出了早先的战斗,变得生龙活虎。
两人选择了原始场景,交手不过两个回合,武松就被一剑劈成两半!
看到哥哥这样,武大郎吓了一跳。
好在武松安然无恙地出现在他身边。
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,武松却毫无惧意,大喊一声“好”。
他进入酒馆时日尚浅,又没那么多值钱的东西换取时空币,实力自然差得多。
能有这样的经历,对他来说也是有趣的体验。
见他如此,其余人重燃信心。
大不了一死嘛!
于是东方不败、许仙、唐昊等人逐个死了一遍。
接连过了两个多小时,死了七八个人后,还是燕赤霞上台,方才将格斯击败。
相对于格斯,挑战燕赤霞的人多了不少。
多数人都宁愿被燕赤霞一剑刺死,或者用雷电劈死,也不想被格斯给劈成两半。
这家伙太残暴了!
燕赤霞守了十几轮,被剑仙李白打败。
……
原本小龙女几人以为很快就能分出胜负的擂台赛,足足持续了三日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