Zugabe② [Day Becomes Night·日与夜] (第1/2页)
前言:
生物体是基因创造的血肉机器。
生命短暂,基因不朽。
——理查德·道金斯丨《自私的基因》
[Part①·熊熊火焰]
四个小时之后,在东马港花城湾一家名叫“天涯海角俱乐部”的洋酒馆门前,一扇镔铁铸造的下水道井盖叫一只血淋淋的手臂撑开。
从中滑出赤条条的黏腻肉躯,他好像经历了数次奇异引力的变化,看上去就像是“一路自然坠落”,从正下方掉到正上方——窜出井盖时身上的血泥肉渣跟着这特殊的引力往半空弹跳,又被地球紧紧抓住。
伍德·普拉克又一次从地狱里爬了回来。
MK-28空爆氢弹的热核反应没有杀死他,或者说——他已经死了。
在那个奇异灵界,在核爆火球笼罩的地层区域里,没有任何灵体或魔怪能够活下来,无论是弗雷特·凯撒或拉马什图养育的使徒儿女,通通变成了劫灰。
或许恶毒女妖可以通过物质位面的信仰之力重塑肉身,这种残留在人类历史里影响深远的传说魔怪生命力要强得多。
但是对伍德·普拉克来说,在短短的四个小时里,他死了两百多次。
一团妖风邪气聚起微小的尘土,汇作涌动溪流,凝结水汽变成基因图谱的血肉构型,使这男人重新变回人身人形。
与香巴拉本土神怪史诗描述的亚蒙神选一样——他确实能活,而且这种物质形态要比不死卢恩带来的赐福更加霸道野蛮。
但是这也带来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,常人难以忍耐的折磨。
好几次骨骼和内脏都没来得及再生,这副粗糙的肉身就匍匐在滚烫的矮坡上,叫核弹残留的高温杀死,迅速变成一块烤肉。
再后来随着环境温度逐渐下降,从一千四百度的烈火炙烧,来到三百摄氏度的文火慢烤,这一身骨骼肌肉撑不了十来秒,能稍稍做出横身翻滚的动作,马上就变回热气腾腾的白色肉泥。
他在拉马什图所处的第六层异端狱死了又死,活了又活,还没来得及长出珍贵的眼睛,否则能看见他死得满地都是的干瘪焦尸。
到了死亡游戏的后半程,他已经失去大部分理智,只希望亚蒙神灵的赐福能够饶他一次,让他永远的死去,永远离开这血肉诅咒的迫害——正如光音天的精灵,食了地肥才拥有物质肉身,才会享受喜怒哀乐,才会感觉到痛苦和欢愉,他不想活了。
他不再想做人,苦难已经将他的心智击垮。
对于伍德·普拉克来说,安息日的到来可不是什么好事。看起来他好像拥有不死不灭的神灵祝福,可是这份力量带来的责任也同样沉重——是生得痛快,死得痛苦。
经过一百零二次死亡翻滚,我们暂且可以理解为,这具活尸从第六狱艰难的爬行蠕动,耗尽这一百零二条命(之前的一百多次,他连动动手指都是一种奢望)——终于保持着一个比较湿润的状态,从这漏斗状的奇异灵界,回到了物质位面。
他身上挂着不少狱界妖魔的零碎器官,胆子大一些的拦路虎都叫[SexBomb·性感炸弹]通通炸碎——聪明点儿的魔鬼大多都听见了核弹的咆哮,躲回了第七层地狱三环边界悬崖之下的魔窟魔宫之中。
他一路往下跌,跌出下水道井盖——尽管只过了四个小时,对他来说像是几个世纪那么久。
加拉哈德魔术院的孩子们都认为伍德教授的性格古怪,或许与这种经常主动赴死的经历有关,他的肉身留不下伤痕,心里却有无数道看不见的疤。
从意志崩溃的状态中醒来,伍德光着屁股,撑着身体爬起,先是用尽全身的力气,把沉重的井盖合上,再打开它反复确认——确保这个临时地狱门不会再次打开,不会有什么邪祟妖魔从里边逃出来。
他爬到酒吧的迎宾区旁边,在人家店老板的眼皮子底下,用地毯擦干净身上的污秽之物,顺道打开“避风港(提供给流浪汉的临时雨棚)”的廉价啤酒桶,拧动水龙头,张开嘴就这么喝了个饱。
“喂!先生!您没事儿吧?”店老板是个西洋人,名字叫格里高利,是香巴拉西大陆的土著,看上去是个面相和善的大叔,对伍德的经历十分好奇。
究竟发生了什么?老天爷为什么要把这浑身是血的金发男子送到酒吧门口来?
伍德没有答话,他又饿又渴,在狱界遭受的种种痛苦,它们依然残留在身体中,使肌肉神经不由自主的微微发颤。
他的肉身元质几乎换了两百多次,根本就无法适应这副新生的肢体。
尽管如此,他依然坚定执着,耗尽了心力,也要在脖颈上慢慢刻画出闪蝶的纹身。
[SexBomb·性感炸弹]持续在右手生效,随着左手拇指轻轻扣下一次又一次起爆开关,指尖贴合颈部皮肤,指甲一点点炸开微弱的火花,使真皮层留下一片片焦黑的碳渍,逐渐变成闪蝶振翅的图样。
“亚蒙大神呀!”酒吧老板捂脸惊呼——
——这是西大陆诸国公认的亚蒙神选者,好比救世耶稣,是神灵的亲儿子。
对香巴拉的西洋人来说,对于信奉太阳神的教徒来讲,伍德·普拉克的闪蝶纹身和超能力,都算神灵使者的特征。
老板连忙把伍德抱起来,想把这神子好生照料,说不定往后天涯海角俱乐部会变成新的酒神教堂呢!变成东马港数一数二的旅游景点!
“我撞大运啦!哈哈哈哈哈哈!~”
这么想着,伍德·普拉克的脑袋狠狠撞在门框上,脆弱的脖子也断掉,当场归西。
“我操!”格里高利大老板吓得脸色惨白,低声对怀里的神使问道:“您您没事吧?”
这种“不痛不痒”的致命伤,对于周六的伍德·普拉克来说简直太常见了。
只见淤胀的脖颈关节咔啦一声自动复位,刚刚离开肉身的伍德先生吐出一口恶气,活了过来。
“没事.下次轻点就好”
“那当然了.”热情好客的格里高利大老板接着往里走,见到小侍女奥莉端着一盘甜椒烤肉走出来,指缝夹着锋利的刀叉。
大老板呵斥道:“奥莉!你怎么能这样拿餐具?!很危险的!”
奥莉小姐从西洋跑来东马打工,这几年依然没治好水土不服带来的麻疹,安息日也没有休息的时间,本就心情不好,看见老板抱住这么个流浪汉进门,立刻叫嚣道。
“怎么了!我这么握着刀叉送餐怎么了?!凌晨四点打工是给你脸!别给脸不要脸嗷!”
她气得失去理智,把送餐单号撕了,猛的一甩手——
——指缝里的餐具变成伤人暗器,朝着格里高利老板的胸膛飞去。
老板也是不见外,连忙搂住伍德先生当肉盾。
奥莉女士吓得小脸发白,意识到自己情绪失控的那个瞬间,已经晚了。
“嗬!——”
她倒抽一口凉气,马上后悔,不该如此冲动,不该被愤怒支配头脑。
“呀呀呀呀!呀!”
伍德的后心叫餐刀捅穿,它本来不会伤及心脏,可是格里高利先生这么一提一抱,把神使搂起护住脸面,恰好刀子从肋骨下半边的空隙钻进了心室。
“您没事儿吧”
“伍德先生.”
伍德表情没有丝毫变化,他别扭的背过手,先把屁股上的钢叉拔出来,憋着一口气,把后心的小刀慢慢扯离肉身。
他随口应道:“我什么时候在你手上死第三次?甚至有点期待了.”
奥莉女士见到伍德先生,看清楚这神使脖子上的纹身,是又惊又喜的模样。
“老板!这位.”
格里高利点了点头:“没错,是伍德先生!伍德·普拉克先生!”
“哦!我是听着他的故事长大的!天哪!”奥莉女士连忙放下餐盘,满怀期待的看向这虚弱男子的英俊面庞:“和宗教艺术画里描绘的一模一样.”
西大陆的神怪传说将这位亚蒙的神选者,描绘得如同一个普通人。
他会疼,会害怕,也会死,但是在周六复活。
除此之外,他会一些灵能魔术,是个咒术天赋非常棒的炼金师。
他和大部分列侬土著一样,有高挺的鼻梁,有白皮肤高原人发红的腮,常年种植高粱,有浓烈的汗味。
他有一对好似欧珀般,像是大海那样深邃的蓝眼睛,他喜欢讲些没品笑话。
最重要的就是,这位神使无论到了哪个地方,心里都挂念着农民和工人,总会想方设法的搞点种子,弄点机械——正如亚蒙神的天职,太阳总是带来丰收,太阳总是驱赶疾病,太阳会让生命蓬勃生长。
“真的耶!”奥莉女士捡起刀子就往伍德心口捅。
伍德:“别”
话说得太慢了。
奥莉兴奋道:“好像流不出血来,立刻愈合啦!”
伍德:“拜托.”
又一刀下去,皮肤在开裂的同时往外挤压,把刀刃逼出肉身,紧接着好似果冻一样闭合了,肌肉互相咬在一起,然后不药而愈。
格里高利兴奋的笑道:“没错!这就是亚蒙的神选者!咱们要发大财了!奥莉!你知道嘛!他就是天涯海角的活广告呀!”
“哇哦!”奥莉女士终于停下施刑的手,丢开餐刀欢呼起来,“好耶!~”
伍德清醒过来,小声对店老板说:“你的店员刚刚杀了我七次,你现在还准备拿我当广告展览客人,我感觉和你沟通之前,要给自己上个野兽交流法术。”
在这微妙且弱智的故事氛围里——
——不得不说,伍德在香巴拉西大陆的工作还是有一点成效的。
至少这些来自西洋的土著没有把他当做亚蒙大神赐给凡人的奖品,没有把他扒皮拆骨当场煮了吃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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