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三章 屠宰手艺 (第2/2页)
在这里,你可能会看见长着九个头的蛇,或是三头犬,亦或是狮头蛇尾的怪兽。
不过今时今日,这些神话生物大多都上了菜单,长得不够奇怪,灾害度不够强烈的,红石人都不乐意去吃它,只当做牛羊猪马一样的寻常动物。
偶尔还能从野外看见一些经过多次元质交换的灾兽个体,能在恶劣的环境下活下来,定然都是极端怪异的存在。
......
......
“这条脊骨里的芥菜味道,不是我加进去的,我哪儿有这个本事呀...”导游小哥哥解释道:“里面的硫代葡萄糖苷,是一种很偏门的灵灾怪兽,它们把这种东西当武器——在幼年时,它们非常好动,喜欢前往火山深处温暖的地块寻找食物,也容易遭到癫狂蝶的毒手。”
导游往外走,给两位乘客引路,接着说道。
“这种东西存在于包心芥菜、芽甘蓝和芸苔属蔬菜里,有浓烈的苦味和刺鼻的辣味,白夫人闻见直摇头。幼兽会特地摄取这些食物,或者由父母给孩子的脊骨种芥菜,保持共生关系,当做身体里的驱虫药,作为维塔烙印的疫苗。”
“原来是这样!”步流星感叹着生命的神奇:“小哥哥!我还没做自我介绍呢!我叫步流星!我们该怎么称呼你啊?你是什么星座的?”
导游小哥耸肩无谓:“名字不重要,喊我导游就行,至于星座...我也不知道。”
“还有人不记得自己的星座?”步流星十分疑惑,转头看向江雪明,小声询问:“明哥...这个小哥哥好像不喜欢聊天,和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一样呢!”
江雪明:“人家不喜欢说废话,咱们就顺着人家的意思来吧。”
“不。”导游小哥带着两兄弟走过地瓜大街,矮身避开四处决斗射来的残弹。
他们进入落日大道时,才有机会闲聊。
导游小哥解释道:“我是真的不记得自己的生日和星座了,名字也记不清了,好像是姓温,哎...如果我知道,也没必要向你们隐瞒,多个朋友多条路嘛。你们连我的名字和生日都不知道,怎么来还这两条脊骨的人情债呢?”
“温哥!”流星立刻喊:“你是被车撞过吗?失忆了?还是和人斗枪的时候,人家耍赖轰了你的天灵盖?脑子不清楚了?”
江雪明小声嘀咕:“会说你就出本书...”
导游小哥一点都不生气,平静得像是古井寒潭:“你这个朋友真有趣,难道一个人失忆,还能记得自己是怎么失忆的吗?”
雪明:“精神病人思路广。你理解一下。”
“你烤肉的手艺那么好!一定有很多朋友的!”流星大声嚷嚷着:“兴许朋友们能帮你恢复记忆呢?”
“还是不要了...我感觉现在挺好的。”导游小哥作米米尔温泉的比喻:“就像是城市里早就干涸的智慧泉,喝下去,会记起很多很多事,也许不去想,记不起来也是一种福分,你们说对不对?”
步流星乐呵呵的应着:“对呀对呀!如果世界上有忘情水多好!我要把以前糟糕的事情都忘记!”
雪明满脸担忧:“可是...如果欠了很多人的债...”
“那就让债主来追我,不用我去找,他们肯定能找到我。”导游小哥态度云淡风轻:“我如果是个杀人犯,就会有青金卫士来追债,我如果是个负心汉,就会有女人来追债。我如果有很多重要的生死之交——与这一切人与事重逢,我会洗心革面,重新做人。”
“真好呀!明哥!”流星的情绪非常亢奋:“他真好!BOSS给咱们安排的导游太好了!”
“温先生!”雪明依然情绪平静,只想把事情搞清楚:“你记得多少事?认识多少人?能帮我们找到工作吗?”
“我在这里生活了十六年,应该没问题。”导游小哥带着两人来到落日大道的公共停车场——从停车场的服务台要了三台摩托车。
又看这位导游从摩托车的置物格里掏出剃刀,把头发和胡子修理干净,一下子变得精神凌厉起来。
那是个典型的东方人,剑眉星目唇厚有肉,身高一米七五左右,四肢强而有力。头发在剃刀的修剪下稍显凌乱,厚实的下颌好比一头鲨鱼。
雪明没有见过这样强壮的下巴——似乎天生就是为了粉碎食物,啃开骨头而存在的。
只是导游小哥的眼神过于温柔沉静,与海洋中永不回头,永不停止的鲨鱼扯不上半点关系。
“走吧,我带你们去皮具布坊碰碰运气。衣食住行百行百业,咱们就从衣服开始,恰好我也认识那里的老板娘。”温哥脱下围裙,换上黑色紧身背心和皮裤,爬上哈雷机车,戴上蛤蟆墨镜,“你们两个,不赌博吧?”
流星:“我喜欢和人打赌。”
雪明:“不。”
温哥拉下墨镜,露出乱发中黑漆漆的沉静眼眸,认认真真盯着两个小家伙。
“不会以赌博业为生对吗?”
流星:“那不可能!我运气都用在投胎上了,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。”
雪明:“我投胎的运气一般般。但也不会去赌。”
温哥抛去两片钥匙,两副墨镜,要雪明和流星上车。
雪明多留了个心眼——
——他看见温哥的车上还有一把主武器。
UTS-15霰弹枪。
土耳其公司生产的无托式泵动战斗霰弹枪,发射十二号霰弹。是现代战争中的巷战利器,杀人效率极高。不过UTS-15的故障率也很高。
副武器就是刚才看见的雷明顿M29左轮手枪,又称史密斯·维森M29——这个武器公司的产品之前也见过,就是雪明第一次去芳风聚落拿到的自动手枪。
回到这支文物枪械上。
它的弹种非常特殊。
雪明能认出这支七十年前的凶器,也是因为它特殊的弹径——马格努姆0.44IN*40左轮手枪弹。
这是当年世界上动能最大的副武器手枪弹,弹头直径接近十一毫米,子弹初速448米每秒,动能1560焦,最大膛压297兆帕。
它是猎杀大型动物的利器。
想要驾驭这种枪械,需要强壮的体魄和过人的眼力。
......
......
阿星已经骑上哈雷,一个劲的拧油门,在原地烧轮胎。
雪明则是站着不动,依然在思考。
温哥多问了一句:“怎么了?江雪明,你在害怕吗?”
“不是...”雪明感觉十分尴尬。
温哥疑惑:“为什么还不上车?难道说...”
雪明点头坦白:“我不会骑摩托车,我从来没学过,一点都不懂。开汽车是铁包肉,摩托是肉包铁,要是发生车祸,还不如去搭地铁...所以我就从来没学过这种危险交通工具的驾驶办法。”
温哥释然了,仔细想想是这么个道理。
“要不你坐我后排?”
雪明问:“有没有公交...”
温哥:“你觉得有吗?在这座自由气息快要扑到你脸上的城市里,人人都是骑士,人人都过着朝生暮死的日子。会有公交大巴这种东西?”
雪明坚持着心中的底线:“我是说,有没有一种可能,它也是摩托,只不过它长得比较成熟稳重...它...”
温哥大笑拍手,用力鼓掌:“目的地离这里二十一公里,你可以选择跑着去。”
雪明爬上哈雷的后座,抓紧了温哥的腰,把行李捂得严严实实,生怕漏东西。
温哥指着正在烧轮胎的阿星,停车场里满是橡胶的臭味,还有一道道焦黑的圆弧轮胎印。
“你看看你的朋友,他多精神呀。我看见你们关系亲如兄弟,就以为你也和他一样...”
“不...其实...”阿星立刻松开油门,从车上下来,把钥匙也送回来了:“我也不会...”
就这样——
阿星这个一米九的大高个,坐在哈雷前排,雪明这个一米七的小矮子,坐在哈雷后排。
温先生一点都不生气,连表情都没什么变化。他只觉得这两个小家伙非常有趣。从阿星的胳肢窝里低头看路。
紧接着一骑绝尘。
三个年龄相仿的小伙伴,向着落日大道一路狂飙,冲上桥引,越过千米的人工桥梁,向着西城去,搅起飞沙走石滚滚浓烟。
远远的,能听见车手挥鞭赶马的呐喊。
“哈!”
1秒记住114中文: